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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庆阳:书法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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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彭庆阳来源:中国文化报2019-04-21 10:07:26

          行书小子相帖   黄庭坚

          “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万物都在变,或是自然发展的规律,一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选择。

          书法艺术作为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一种古老而悠久的“事物”,也理应在变中求发展。自从汉字诞生之日起,书法作为汉字的书写艺术,一直与其相依为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变与通中进行了几千年的延续和传承。从篆、隶、楷、行、草五种书体的演变,从甲骨、竹木片及缣帛到纸张等书写材料的更替,从汉字书写的实用性到书法的艺术性转换,从“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到今人所谓“尚玄”的调侃,无不说明书法艺术的发展一直在变。书法之变是为了更好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是更好表现书法艺术的审美理想。对于变之概念和用法,古人常以“通会”“会同”“变通”“融汇”等词汇来表达,如“变通者,趣时者也”,这远比我们今天称变为创新更有内涵和思想。

          书法之变有雅变和俗变之别。司马迁说:“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于书者而言,通古之变就是“雅变”,学古而求变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得古人之意而师其长,并能铭于心,随于性,用于笔。在创作中不矫情、不做作,不掩恶、不虚美,而是坚持文人的操守和风骨,观照社会和人生,悠游于自我的精神领域。这样的变才是雅变,其书法有传承有己意,有“他神”也有“我神”,有对社会、生活的观照,也有书者的“人本主义”,真正体现出“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如果根基不深、方法不当,一味强调夸张变形、动荡冲突,其变就是俗变,这既不是顺应也不是超前,而是搞怪出奇的小把戏,终将昙花一现而已。

          谈到书法之“变”,言恭达在《抱云堂艺思录》中指出:“从精读的大量中国书法流变史的碑帖资料中了解书艺作为中华文化积累的本质特征,了解书艺形式与内涵创新发展的规律性与经典性。”在此基础上进行变和通,才能体现出书者的人文情怀。罗曼·罗兰说:“一切能够永存的艺术作品,是用它的时代的本质铸造成的。”作为当代的书者,理应明白肩上的艺术使命和时代担当,再去进行书法的变才是一条康庄大道。缪钺《论宋诗》:“六朝之美如春华,宋代之美如秋叶;六朝之美在声容,宋代之美在意态;六朝之美为繁丽丰腴,宋代之美为精细澄澈。”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书法风貌,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审美追求,书法的流变是一个时代风尚的写照,与其时代文化精神互为表里,如《金石略序》:“观晋人字画,可见晋人之风猷;观唐人书踪,可见唐人之典则。”书法之变亦应遵循“文之道,时为大”的理念,才有望走进书法艺术的“高原”,甚而登上书法艺术的“高峰”。

          书法艺术的变和通,古而有之。苏轼评黄庭坚:“鲁直以平等观作欹侧字,以真实相出游戏法,以磊落人书细碎事,可谓三反。”由此可见黄庭坚处世的变通方式,也反映出其复杂人格的修炼过程。项穆《书法雅言·规矩》:“魏晋以前,篆书稍长,隶则稍扁。钟王真行,会合中和。迨及信本,以方增长,降及旭、素,既方更圆,或斜复直。”项氏所言书法之变是通变、善变、制变,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符合规律的变化。徐上达在《印法参同》中提出篆刻“十要”,第四要为变,说:“雅而不变,则但知其一,莫知其他,亦终拘泥,而不足以语通方。”变则能出新,则能创造开掘自我潜能。

          为了护送师傅西天取经,孙悟空炼就了拿手好活七十二变,猪八戒也有三十六般变化,甚至那些小妖精为了生存都会变个一两下。那么,我们在追求书法艺术的道路上也要学会“变”,毕竟“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变通而图存是从古至今的中国智慧。书法贵在变通,但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书法艺术创作的规律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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