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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人像摄影的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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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8-16 12:08:58

          摄影师采用适当的光比,就能充分利用彩色负片乳剂固有的曝光宽容度。照明良好的人像照,因有讨人喜欢的光照效果和较好的色彩质量,顾客容易接受,通常能收到满意的效果。

          光比:两只用来照明某一被摄对象的灯光,就其产生的总效应来说,它们之间的强度差,就称为光比。

          这通常可用数字比来表示。例如:3:1比率是指受到两支光总效应的被摄对象的部位,其亮度三倍于只受到一支光的部位.这也可以用光度单位来表示.例如:高光部位为300英尺/烛光,阴影部位为100英尺/烛光.但“3:1”表示式并不意味着光圈级差为3:1,正如下面要指出的。

          通常,形成光比的两种光线,就是补光和主光。

          补光:所谓补光,就是通常位于或邻近相机轴心线的、对被摄对象作总体照明用的光源,其目的在于使阴影部的细节能获得恰当的曝光。

          仅有补光,其提供的照明相当平淡。因为来自摄影光轴的照明,无法显示一个立体对象的令人满意的轮廓或造型。这种光线不能产生重要的高光,所以许多摄影师采用一种相对柔和的,或者比较漫散的光源。白色反光伞,天光装置,或大范围的漫射光线常被用作补光。

          主光:它是布光中占支配地位的光,常称为“基调光”或“造型光”。这两个术语都对,因为主光确实决定着景物的“调子”(高调或低调),而其位置会产生高光和阴影所形成的造型轮廓。相对地说,如将较柔软和的光源选作为补光,则较“刺目”的光线常被选作为主光。抛物面反射器、小型银色反光伞以及会产生闪烁高光的灯,均可选作为主光。

          比数:光比概念的混淆不清,源自说明光比的那些数字。

          应当记住:主光只是用来照明被摄对象的高光部位或明亮部位,它不能照明被摄对象的阴影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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