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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玉来:书法的实用与艺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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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4-23 15:24:44

             毛笔字最初主要在于实用,随着在社会中的价值取向,艺术性不但渐渐成为了它存在的原因之一,且掩盖了它存在的书写实用意义。故此提到书法必然会提到它的艺术性,而实用性几乎不被提起。这是因为它的实用性只是限定在表意,而提到书法时,似乎并不包括实用意义。虽然书法具有书写文字的功能,它写出的文字具有表意性,但在论述书法时,其表意性基本被忽视。宽泛的说,书法是用毛笔书写时遵从的法则,也即写好写美文字的艺术规则。我们明白了这个问题,自然明白了书法并不是在失去实用性后才重视其艺术性的。

             谈到书法的艺术性应当不是个陌生的问题,但当书法的实用性减去后,人们对书法的认识就不免要进入到一个误区了。所谓的误区就是:现在的书法要比过去作为实用性第一时更加强调其艺术性了。这个论调看似合理,但细想起来却很没有道理。这就好比说当纸质书籍作为传播知识的主力时,其艺术性不如不作为传播知识主力时。书法的实用性与其强调艺术与否有没有关系呢?肯定的说,应该是有!但恰恰是它的实用性强时艺术性才会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当实用性减去或消弱后,其艺术性则会受到一定影响。这里我们作一下解释。

             在一个人人几乎以毛笔作为实用工具进行书写的社会,人们对毛笔的认识应当胜于不以毛笔作为书写工具的社会。这里我们要厘清一个问题,即在人们以毛笔为书写工具时代,是否重视书写的艺术性呢?毛笔书写是以实用为主还是以艺术为主呢?我们的观点是,即使在书写实用第一的情况下,艺术性也处于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

             首先作为使用第一时,书法实际上已经将艺术性置于第一了,否则人们就没有必要练习书写,而且将其提高到“法”的层面来。文字可达意,文字如果或美或丑具有同样意义的话,则书法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文字外形本身不具有美丑的性质,只有当它被书写后才具有了美丑之分。当书写强调笔墨技巧时,不言而喻,外形美丑已经成为了其最重要的内容。随着书写艺术的提高,美成为了人们欣赏和追逐的重心,大凡美的则会受到人们的青睐,这是一条社会规则。书写出的文字除了表意外,它的外在形式美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并逐渐开始了如何通过书写工具来展示文字美的征途。书写美的文字无疑会得到更多人的赏识。从文化传播的道理上解释,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过“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的道理。当然孔子所说的是内容具有文采可有助于内容的传播。作为一篇文字来说如果不讲求书写的艺术美,只是作为实用出现在现实社会中当然可以,不过当人们认识到艺术性可以使它的内容得到更多人的重视,从而推动了人们对其内容的更大兴趣时,艺术性则必然会得到人们的高度认识的。这是个极浅显的道理。这就是“言之有文,行之则远”,它会促使人们重视书写必须重视艺术性的原因。

             我们翻开自文字产生以后任何朝代的遗文,上至殷商甲骨钟鼎文下至民国清末的尺牍,那些文字在实用前提下无一不是在强调着艺术美,以至于我们可以拿它们来作为学习书法的法帖使用。其原因就是因为人们通过实践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作为交流思想意图的文字,它的美丑对于内容的表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过去和今天在民间都流传着“字是人的脸面”的说法。既然艺术美对于文字内容可以起到这样大的加强“正能量”的作用,那么,是不是可以无限的强调呢?或说越艺术化越佳呢?不,决不是的。任何一门艺术都会依照自己的特征和规律去发展,决不会违背这个原则。所以如果人违背了这个原则,主观上将自己认为美的方式强加给书法,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不但不会起到“添花”,还会起到破坏固有美的掣肘作用。

             在历朝,文字因为是中上层社会思想交流的重要形式,因此文字倍加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以至秦李斯作为一国相国自己亲自操持文字的改造。文字的艺术性在历朝-都受到了极大的重视。可以说上至皇帝,下到小民,书法是人民普遍关注的。并不只是文化人的专利。而注重文字使用的人基本都在使用中力图将字写好。“好”是什么意思?就是强调艺术美。有人认为现在是将书法单一的来表现,更强调作为一件独立艺术品来表现,而过去强调的是使用内容下的艺术性。其实在古代书法早已摆脱了单纯实用性的状态,比如古人使用的自我介绍的,相当今天名片的名刺,那上面就书写着名刺者的介绍文字,在有古代的门联,这些上面实用性的书写必然都会强调文字美。汉代在秦代基础上,特别在纸张出现后,书画有了很大发展,书法作为文化人的必修科目不但运用在文章的书写上,同时也运用在交往的信札中,文人的手札是极其讲究书法艺术性的,并非单纯的表意。书法作为独立的游离于实用之外的一些形式在很早就已经出现了,那时的书法虽说实用性很强,但其实已经形成了一门与文字相结合而独立存在艺术了。

             艺术美成为文化人追求的历史出现得很早。汉魏时代大量的书论就印证了人们对书法艺术的追逐。古代的文化人无一不将书法的艺术性提高到文化的至尊地位,以至于实用性几乎被排挤到了次要地位。做官必须有文化,文化的表现就体现在书写上。因此对于那时的文化人,书法成为了他们进入官场必须的技能。一笔好字对于官吏是极为重要的;对于买卖人,一笔好字可以提高自己的文化影响,从而提高商业交易效果。也就是说官场不止要求他们文章好,同时要求他们也要书法好,经商不仅需要善于洞察市场,同时还需要具有文化气息。比如唐李世民就曾在貞观元年诏设“宏文馆”,设书法一科,诏令五品以上大臣喜书者来学习书法。宋朝徽宗自己就是书法家并创瘦金体。为了谋求官场上得势,那时书法好的官吏其实很多,书法同文章一样重要。比如唐朝的柳宗元就曾经敦促鼓励刘禹锡加强书法的功力的故事,就很能说明书法对于文人、官员的重要。至于明清考试统一用馆阁体,并不能认为那只是运用在考试或誊写实用中而已,应该看到如果有馆阁体作为书法基础,对于今后的发展那也是很过硬的基础。

             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极其重要的瑰宝不仅因为它的数量大,同时人们研究它的理论也堪称丰富。那时的文人主要的就是和笔墨打交道,终生与笔墨相伴的文人并非仅注意书写的内容,在彼此交往中书法也成为了维系艺术修养和学问的标准。不但投入其中的人多,且人中的精华学者终身无不浸润其中。因此在书法理论上研究也颇见成果。

             我们看蔡邕在《笔论》中是怎样说的(为了读者看的明白此处选用百度上的译文):“从事书法活动,要散淡心智。动笔之前,须心胸舒展,任凭性情恣意,继而挥毫书写,若是被迫应事,即使用中山产的兔毫佳笔,也写不出佳品来。在书写之前,还要静坐默思一番,将适意的构想记忆在胸,言不出口,气息平和,聚精会神,如同面对圣贤至尊,那就没有写不好的。作为书体的间架结构,须赋予它多种的形态,譬如:犹如端坐行走,犹如飞翔舞动,犹如往来回转,犹如俯卧腾起,犹如愁苦喜笑,有的犹如虫食木叶,天然雕饰,有的如同利剑长矛,威风凛凛,有的如同强弓硬箭,遒劲疾射,有的如同水火,澎湃燃烧,有的仿佛云烟迷雾,若隐若现,有的好比太阳月亮,光洁明媚。总之,在字体结构的纵横分布中,广为汲取自然现象的美妙风姿,方能称得上优秀的书法艺术作品”我们可以看到蔡邕这里不是在论述进行实用性的笔墨书写,而是在进行一件书法作品的创作。因为实用性的书写与调整心态毫无关系,当写时必须写,是不论心情如何的。我们复以卫夫人的《笔阵图》为例,其中作者在叙述书写时说:“横画,如同千里阵云,隐隐于天空,看似无形,实则有形。点画,像高山坠石,磕然有声,如山裂石崩之响。撇画:如利剑斩断犀牛角与象牙一样有力。戈画,如百钧之力发弩,强劲有力。竖画,像万年枯藤一样苍劲雄强。背抛钩,如崩浪奔雷,气势非凡。横折钩,像强劲的弩,坚挺的竹。”请看,这里是说实用性写字状态吗?不是,实用性写字时思想应该放在书写的内容上,而不会将注意力放在书写上。在卫夫人心目中的笔画都赋予了一种书写内容之外的想象,她分明是形容进入了一种艺术创作的状态啊。实际作者这里应当是在强调将笔划的书写训练成下意识的艺术状态。

                              北京艺术研究所   刘玉来   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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